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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苯胺事故后续:天脊公司多人接受处理

  • 发表时间:2013-06-07 14:05
  • 来源:互联网
  • 责编: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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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昨日下午召开新闻通气会,事发50天后,通报山西长治苯胺泄漏事故调查处理结果。调查认为,这是一起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引发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事故企业,相关政府及部门对此负有责任。调查认为,事故直接原因是金属软管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破裂,造成苯胺泄漏。

  事故原因:金属软管质量不好

  会上通报,此次泄漏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金属软管存在质量问题导致苯胺泄漏。

  通报称,泄漏发生后,造成污染事件的直接原因为天脊股份公司方元公司成品罐区与围堰外相通的雨水阀未完全关闭,导致部分苯胺通过雨水阀流入排洪渠,并进入浊漳河,致使浊漳河水及下游污染。

  “有关部门不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设备采购把关不严。工作纪律松弛、不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和交接班制度,部分职工失职渎职。”山西省“12·31”苯胺泄漏事件处置工作组新闻发言人刘大山说。

  处理结果:事故共涉及责任人员38名

  调查认为,长治市政府责任、大局意识不强,政府应急部门信息上报迟缓,应急处置不力,未及时将环境信息通报下游省市有关部门。

  此次事故及事件共涉及责任人员38名,山西省长治市市长张保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山西省委已经决定,提名张保不再担任长治市市长职务。

  对长治市环境监察支队党支部书记赵俊翼、天脊股份公司环保能源部部长皇甫守义等5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24名企业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其中,给予天脊股份公司副总经理王彦灵党内严重警告、降职处分;给予天脊集团董事、天脊股份公司副总经理畅学华留党察看一年、降职处分;给予天脊集团董事、天脊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荆宏健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给予潞安集团党委副书记、天脊集团党委书记、天脊股份公司总经理王俊彦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给予潞安集团副董事长,天脊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天脊股份公司董事长王光彪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

  对9名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给予长治市环保局局长申旭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给予长治市安监局局长杨富进记大过处分,免职。给予长治市市委常委、副市长潘贤掌记过处分。

  事故追问:为何迟报6天?

  面对这样堂而皇之的迟报行为,上海交通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凯原法学院教授王曦分析主要有两层原因。

  第一层,从企业的动机来说,是希望规避其应负的法律责任,因为此事传出去对企业形象是一种巨大冲击。企业不希望受到政府的追究和社会舆论的谴责。企业家逐利的本性会趋使它能隐瞒就尽量隐瞒。

  第二层,正因为企业有隐瞒的倾向,才需要政府来纠正这样的不良动机和行为。企业贪婪的逐利行为不可原谅,但是可以理解,而这种现象就是市场失灵的表现。在这种情况下,非常需要政府及时纠正这个市场失灵。但现在的情况是,许多地方政府追求高GDP和自己的财政收入,导致很多时候政府成为了企业的同谋和帮凶。此外,这样的事件也有损于官员形象。所以,面对企业的不法行为,政府时常睁只眼闭只眼,顺水推舟。王曦表示,最大的问题在于“不光是企业市场失灵了,政府也失灵了”。

  他山之石

  国外严惩环境污染,会让企业赔偿破产

  在美国,如果一个污染企业造成联邦管辖环境的损害,环保署就会联合司法部代表国家对该企业提起损害赔偿民事诉讼。赔偿范围非常广泛,除了实际污染损失外,还包括“恢复和清污费用”,通常这笔费用是一项天价赔偿,相当于要把生态恢复到破坏之前的情况,如果企业不能负担就会破产。1989年,美国联邦政府起诉美孚石油的案例,埃克森石油公司为此支付了数十亿美元的清污费用。据人民、中新、新华

(责任编辑: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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