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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婚恋

老年婚恋存在哪些困难

  • 发表时间:2014-08-12 17:04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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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人口老龄化过程中,伴随着人们平均寿命的增加与延长和离退休老人生活水平的逐年提高,以及鳏寡孤独老人的逐渐增多,一个很值得重视的老年婚姻问题,就逐渐突显出来。这是因为,老年人婚姻是一种趋势,是一大社会问题,既有利于家庭和谐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也更有利于和谐社会建设。但是,老年婚姻问题也确实存在一些新的特点、问题和多方面的阻力,确实很值得我们给予重视,并应该妥善加以解决。

  案例:喻女士今年五十多岁了,她丈夫去世早,只有一个读大学的女儿与她相依为命。后来,喻女士认识了和她一样也是单身的丁老先生。相处一段时间后,喻女士发现丁老是个有文化、有内涵的人。喻女士一直想找个合适的老伴一起度过下半辈子,而丁老对喻女士也颇有好感。于是,两人情投意合,很快就走到了一起。

  然而,丁老的儿女们知道此事后却表示反对。原来丁老是一名离休干部,每个月有较高的离休工资。子女们担心喻女士是贪图丁老的钱财,所以极力反对两人在一起。对此,喻女士觉得很伤心,她不知道该怎么办。

  南昌某心理咨询中心心理咨询师应汶华认为,任何人都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虽然喻女士和丁老结合,对丁老的子女有一定影响,但丁老的子女是不能干涉丁老的婚姻的。这种事情主要还是要看丁老自己的态度。

  应汶华说,喻女士应当理解丁老子女的想法,并设法消除他们的顾虑。喻女士可以向丁老及其子女表明自己的态度,并证明自己完全是为了和丁老一起过日子才与其在一起的。对此,喻女士可以与丁老订立婚前财产协议,并到相关部门公证,这样就可以避免产生财产上的纠纷。

  应该积极关注老年婚姻问题

  一是要大力宣传新的《婚姻法》、《老年法》和老年婚姻的好处。单身老人和孤独老人再婚是他们的权利,都应该得到包括他们子女在内的全社会的尊重和支持。同时,也要大力宣传老年婚姻的好处,以更好的促进家庭养老与我国养老事业地发展,更好的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是要老人本身要洁身自爱,慎重选择。老人再婚都应该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要搞“未婚同居”、“同床保姆”、“婚外情”与“高龄情人”。老年人不宜找年龄过于悬殊的年轻伴侣,以免给婚姻本身带来阴影。同时,老人再婚也不能操之过急,务求稳妥,更不应该有过多的功利色彩,再婚男女双方都应该对可能发生的问题,做好比较充分的心理和思想准备,并尽量去宽容对方,说服子女。

(责任编辑:q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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