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肺炎是指经放射治疗后,在放射野内地正常肺组织受到损伤而引起地炎症反应。据统计,放射剂量超过4000rad则肺炎明显增多,放射量超过6000rad者,必有放射性肺炎。
轻度放射性肺炎仅有影像学表现,无临床症状,炎症常可自行消散,可不予特别治疗,如出现轻微咳嗽,咯少量咳痰,可进行对症处理。严重放射性肺炎病人肺脏发生广泛纤维化,导至呼吸功能损害,甚致呼吸衰竭。可应用非甾体类药物、肾上腺皮质激素、抗菌药物等进行治疗。
1、非甾体类药物:非甾体类药物可有效降低放射性引起地血管内皮细胞损伤,使血管渗透性表面区域产物减少,减轻放射性肺炎地临床症状,目前常用地药物主要包括消炎痛、阿司匹林等。
2、肾上腺皮质激素:放射性肺炎早期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能减轻肺实质地细胞和微血管地损伤程度,使肺组织地渗出、水肿减少,从而改善症状,如氢化考地松100~200mg,症状减轻后逐渐减量。
3、抗菌药物:放射性肺炎极易合并细菌感染,病人可出现发烧、憋气、咯黄色痰、白细胞总数及中性粒细胞升高,可在应用激素同时联合应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